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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协理员!龙游县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协理员啦~
2020-11-27   12721次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实乡镇(街道)等基层公共服务力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协理员。

01

招聘计划

根据各单位申报需求情况,本次共计划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协理员45名,其中:男性23名、女性22名。

02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龙游县生源或龙游县户籍(户籍登记日期须在2020年12月9日以前)、毕业5年以内(2016年-2020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03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11月26日起,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龙游人社”微信公众号、龙游电视台、《今日龙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敬请关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8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文化西路171号)


3、报名者需带材料: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近照),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考务费50元,当场领取准考证。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并可相应增加另一性别岗位招聘计划,此类计划将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报考者填报、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2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的,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基层公共服务协理员的、拟聘用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5日无异议后,通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分配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单位,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的年收入按照龙游县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04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等招聘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4、报考人员对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5、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


0570-7012652/0570-7567171




公告不明之处,由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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