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等精神,结合龙游县公办幼儿园迅速发展及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的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龙游县公办幼儿园保育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龙游县公办幼儿园保育员,招聘名额56人。
三、岗位职责
负责照顾好幼儿的饮食起居等事项,负责本班级相关卫生保健工作,配合教师组织幼儿各项活动,严格执行幼儿园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在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教育局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龙游县各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明确有关事项及要求。
(二)报名。报名点设在龙游县各公办幼儿园,自行下载填报报名表。 报名者直接到意向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自8月17日至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龙游县各公办幼儿园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龙游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由龙游县各公办幼儿园公布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等信息。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幼儿园保育知识和保育工作常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由幼儿园根据学历、资格证书、适岗性等条件进行筛选,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五)体检。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政策规定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放弃录用资格。
(六)考核。按招考名额1:1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 自动放弃考核、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如在公示聘用后6个月内公办幼儿园因扩招需增配保育员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录取。
五、防疫要求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需提供衢州健康码、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和近14天行动轨迹、测温正常后方可报名;同时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疫相关工作。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附件:龙游县2021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保育员报名表
龙游县教育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